【自然灾害】流山镇2018年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 流山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5-07 10:55    |  作者: 流山镇人民政府

  

  

  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流山镇范围内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2.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

  3.坚持部门联动、按责分工、社会参与、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

  为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气象工作的副镇长和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村(居)委主任组成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建议;及时传达我镇各项指令;协调各单位和各村(居)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我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村(居)、各部门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各行政村(居)、流山派出所、流山卫生院为应急协管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灾害处置工作的开展。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村级组织应迅速调集本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和处置情况。

  领导小组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帮助事发地村级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镇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根据事发地村级组织请求,迅速调集民兵、公安和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村(居)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3.向事发地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等支援。

  4.协助事发地对灾害频发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

  5.指导村级组织加强现场治安控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6.向可能影响的相邻地区发布预警信息。

  7.按规定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信息。

  8.指导、协助村级组织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紧急避难场所的基本生活条件。

  四、应急处置机制

  1.镇气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气象灾害情况的变化趋势,根据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事发地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气象灾害等级标准时(根据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划分的等级标准),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向街道报告,经镇政府批准后,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气象主管部门。

  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4.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密切加强与县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5.由事发地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报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6.事发地和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助县气象局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五、灾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理。

  发生气象灾情的村(居)应组织做好救灾、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灾情程度,派出工作组,全力指导、协助村级组织。

  1.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倒塌房屋的受灾群众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务、防疫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调查评估。

  协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经授权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冰)冻、大雾、灰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灾害。

  本预案中“台风”含义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五类。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

  (三)本预案根据形势发展,由各村(居)委适时进行修订。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气象灾害类别及警报、预警信号

  (标准和发布办法)

  一、台风

  1.警报

  1)消息——预计未来72小时(三天),对本地可能会有直接或间接(边缘)影响,气象台对外发布消息;

  当台风逐渐远离本地,警报解除也改用消息方式发布风暴的动向。

  2)警报——预计未来48小时(两天)内,本地将受其袭击或影响时,气象台开始发布警报,并预报未来动向和本地风雨趋势。

  3)紧急警报——台风进入离东南沿海海岸线500公里范围内的海域,预计未来24小时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本地时,气象台发布紧急预报,并预报未来移向、登陆时间、地点和本地风雨影响程度。

  2.预警信号(通过电视台、电台滚动播报)

  1)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影响。

  2)三级预警(黄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影响。

  3)二级预警(橙色):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影响。

  4)一级预警(红色):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影响。

  二、暴雨

  1.警报:未来24小时内将有暴雨(日雨量≥50毫米);或大暴雨(日雨量≥100毫米);或特大暴雨(日雨量≥250毫米)出现时,气象台发布对应的暴雨警报。

  2.预警信号:

  1)三级预警(黄色):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二级预警(橙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一级预警(红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强对流天气(包括雷暴、雷雨大风、短时暴雨、冰雹、龙卷风等)

  1.警报:强对流天气已经出现,并将持续或短期内(0-6小时)可能影响本区域,气象台发布强对流天气警报。

  2.预警信号

  1)四级预警(蓝色):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风力可能持续。

  2)三级预警(黄色):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风力可能持续。

  3)二级预警(橙色):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风力可能持续。

  4)一级预警(红色):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或者2小时内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的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四、寒潮低温

  1.警报

  1)受冷空气影响,预计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将下降

  ≥10℃48小时下降≥12℃,且日最低气温≤5℃,发布寒潮警报或低温报告。

  2)预计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8℃(秋季≥6℃)或过程降温≥10℃(秋季≥8℃),发布强冷空气警报或低温报告。

  2.预警信号

  1)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5℃,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5℃,平均风力已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三级预警(黄色):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5℃,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5℃,平均风力已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二级预警(橙色):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0℃以上,最低气温≤5℃,平均风力已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五、连续高温

  1.警报:预计未来连续三天以上将出现日最高气温≥35℃的高温天气,发布高温报告(警报)。

  2.预警信号

  1)三级预警(黄色)——预计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到35℃以上。

  2)二级预警(橙色)——预计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到37℃以上。

  3)一级预警(红色)——预计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到40℃以上。

  六、大雪

  1.警报:预计24小时或48小时内,本地将降大雪(日降雪量≥5毫米,或地面积雪深度≥5厘米),发布大雪警报。

  2.预警信号

  1)三级预警(黄色)——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林业有影响的大雪。

  2)二级预警(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林业有较大影响的大雪;或已经出现较大影响的大雪,并可能持续。

  3)一级预警(红色)——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林业有很大影响的大雪;或已经出现很大影响的大雪,并可能持续。

  七、大风

  1.警报:预计24小时内,本地将出现平均风力≥6级(沿海≥7级)或阵风≥8级大风时,发布大风警报。

  2.预警信号

  1)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2)三级预警(黄色)——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二级预警(橙色)——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4)一级预警(红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平均风力12级以上大风;或者已经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大风,并可能持续。

  

  

  

  

  柳江区流山镇人民政府

  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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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
【自然灾害】流山镇2018年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流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8-05-07 10:55

  

  

  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流山镇范围内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2.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

  3.坚持部门联动、按责分工、社会参与、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

  为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气象工作的副镇长和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村(居)委主任组成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建议;及时传达我镇各项指令;协调各单位和各村(居)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我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村(居)、各部门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各行政村(居)、流山派出所、流山卫生院为应急协管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灾害处置工作的开展。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村级组织应迅速调集本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和处置情况。

  领导小组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帮助事发地村级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镇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根据事发地村级组织请求,迅速调集民兵、公安和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村(居)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3.向事发地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等支援。

  4.协助事发地对灾害频发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

  5.指导村级组织加强现场治安控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6.向可能影响的相邻地区发布预警信息。

  7.按规定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信息。

  8.指导、协助村级组织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紧急避难场所的基本生活条件。

  四、应急处置机制

  1.镇气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气象灾害情况的变化趋势,根据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事发地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气象灾害等级标准时(根据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划分的等级标准),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向街道报告,经镇政府批准后,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气象主管部门。

  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4.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密切加强与县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5.由事发地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报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6.事发地和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助县气象局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五、灾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理。

  发生气象灾情的村(居)应组织做好救灾、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灾情程度,派出工作组,全力指导、协助村级组织。

  1.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倒塌房屋的受灾群众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务、防疫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调查评估。

  协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经授权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冰)冻、大雾、灰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灾害。

  本预案中“台风”含义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五类。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

  (三)本预案根据形势发展,由各村(居)委适时进行修订。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气象灾害类别及警报、预警信号

  (标准和发布办法)

  一、台风

  1.警报

  1)消息——预计未来72小时(三天),对本地可能会有直接或间接(边缘)影响,气象台对外发布消息;

  当台风逐渐远离本地,警报解除也改用消息方式发布风暴的动向。

  2)警报——预计未来48小时(两天)内,本地将受其袭击或影响时,气象台开始发布警报,并预报未来动向和本地风雨趋势。

  3)紧急警报——台风进入离东南沿海海岸线500公里范围内的海域,预计未来24小时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本地时,气象台发布紧急预报,并预报未来移向、登陆时间、地点和本地风雨影响程度。

  2.预警信号(通过电视台、电台滚动播报)

  1)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影响。

  2)三级预警(黄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影响。

  3)二级预警(橙色):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影响。

  4)一级预警(红色):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影响。

  二、暴雨

  1.警报:未来24小时内将有暴雨(日雨量≥50毫米);或大暴雨(日雨量≥100毫米);或特大暴雨(日雨量≥250毫米)出现时,气象台发布对应的暴雨警报。

  2.预警信号:

  1)三级预警(黄色):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二级预警(橙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一级预警(红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强对流天气(包括雷暴、雷雨大风、短时暴雨、冰雹、龙卷风等)

  1.警报:强对流天气已经出现,并将持续或短期内(0-6小时)可能影响本区域,气象台发布强对流天气警报。

  2.预警信号

  1)四级预警(蓝色):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风力可能持续。

  2)三级预警(黄色):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风力可能持续。

  3)二级预警(橙色):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风力可能持续。

  4)一级预警(红色):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或者2小时内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的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四、寒潮低温

  1.警报

  1)受冷空气影响,预计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将下降

  ≥10℃48小时下降≥12℃,且日最低气温≤5℃,发布寒潮警报或低温报告。

  2)预计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8℃(秋季≥6℃)或过程降温≥10℃(秋季≥8℃),发布强冷空气警报或低温报告。

  2.预警信号

  1)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5℃,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5℃,平均风力已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三级预警(黄色):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5℃,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5℃,平均风力已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二级预警(橙色):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0℃以上,最低气温≤5℃,平均风力已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五、连续高温

  1.警报:预计未来连续三天以上将出现日最高气温≥35℃的高温天气,发布高温报告(警报)。

  2.预警信号

  1)三级预警(黄色)——预计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到35℃以上。

  2)二级预警(橙色)——预计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到37℃以上。

  3)一级预警(红色)——预计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到40℃以上。

  六、大雪

  1.警报:预计24小时或48小时内,本地将降大雪(日降雪量≥5毫米,或地面积雪深度≥5厘米),发布大雪警报。

  2.预警信号

  1)三级预警(黄色)——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林业有影响的大雪。

  2)二级预警(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林业有较大影响的大雪;或已经出现较大影响的大雪,并可能持续。

  3)一级预警(红色)——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林业有很大影响的大雪;或已经出现很大影响的大雪,并可能持续。

  七、大风

  1.警报:预计24小时内,本地将出现平均风力≥6级(沿海≥7级)或阵风≥8级大风时,发布大风警报。

  2.预警信号

  1)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2)三级预警(黄色)——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二级预警(橙色)——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4)一级预警(红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平均风力12级以上大风;或者已经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大风,并可能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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