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集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评审、咨询和验收、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向社会各界征集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地质矿产类(区域地质、构造地质、矿产地质、煤田地质、水工环地质、第四纪地质、海洋地质、遥感地质、地质测量、实验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岩石学、地质学、古生物与地层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信息技术、矿产普查与勘探、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煤田地质勘查、水文工程环境、采矿工程、爆破工程等专业领域)、地灾防治类(工程地质勘查、地质灾害与防治技术、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地理学、环境学、自然环境保护学、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安全工程等专业领域)、财务及经济评价类(经济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会计、审计、统计、工程造价、资产评估等专业领域)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满十年。
(三)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掌握本领域或行业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决策建议和专业咨询。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咨询、应急调查、技术支持、外业踏勘等有关活动。
(五)专家组长需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1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能力,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厚的理论造诣,具有一定的现场处置和管理经验,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自愿接受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邀请,参加评审等活动并接受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监督管理。
(七)无违法、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二、专家职责
(一)协助处理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到事发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对事件进行分析、研判、预警、调查、评估,提出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信息发布。
(二)参与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评估,明确地质灾害性质和责任认定。
(三)参与市、县(区)组织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查、检查。
(四)参与建设工程项目和城市、村镇总体规划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项目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检查工作。
(五)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研、勘查、设计报告的评审工作,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六)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划的制定。
(九)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教育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编写业务培训教材,参加业务培训授课,参与科普宣教活动。
(十)承担其他与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工作。
三、申报方式
(一)采用专家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
(二)填写《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电子版)各一份。有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的,可另外提交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
(三)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报送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查管理科。
(四)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专业特长、背景经验进行遴选,并将专家库名单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报名地址(邮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名邮箱:lzgtdh@126.com
电话:0772-2811925
联系人:曾雪菲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