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柳南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下半年)抽查检查的通知
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事管发〔2022〕33号)及柳南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部门工作清单》的工作要求,现将检查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数量和内容
根据柳政管发〔2022〕13号要求,各招标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应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1〕6号)有关要求,对本部门监管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通报并公开结果,着力清除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一)抽查范围。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柳南区本年度7月1日—11月10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抽查数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查项目清单,抽查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对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因投诉或舆情反映的重大、热点问题,需要对特定对象实施检查的,直接采取定向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抽查对象。原则上抽查项目与已被各级抽查检查项目不重复,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三)抽查内容。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重点检查规避招标、未招先建、未依法进场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招标投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等社会关注度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二、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
实施检查时,依法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抽取
被检查项目从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从柳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我办对检查人员检查情况进行复核。
三、检查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四、检查结果运用
(一)结果公开
检查结果纳入我办对各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评价范围。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结果处理
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柳州市柳南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