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柳南区新云村、和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告
“柳州市柳南区新云村、和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柳州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已向本机关下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任务,现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我城区城市更新工作,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柳州市柳南区新云村、和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城邕路片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新云村片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等4个正在实施中的项目划进了项目红线。
现将“城邕路片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新云村片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项目中未完成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任务纳入“柳州市柳南区新云村、和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继续实施,未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按原项目补偿政策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是抢搭抢建抢装修和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