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州市柳南区委员会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南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区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定期组织开展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法治讲座、旁听庭审、学法用法考试等活动,形成了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的长效机制。年内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6次,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5次,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行政复议制度的重构和完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等专题法治讲座2次。二是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建立健全年度述法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开展年度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重要依据,2024年,全区56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达100%。
(二)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26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梳理,删除行政处罚事项6项、新增水行政执法事项165项,目前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共有行政处罚事项2298项,行政强制事项82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2024年共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635件。提高事项“一网通办”覆盖率,我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网上可办率达99.42%。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柳州河西工业园区设立中国(柳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法律服务中心(柳南服务站)、柳南区人民政府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整合资源为企业提供更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升级“工业 110+”服务平台,开展“三官一员”护航行动,在全市率先实现产业项目“三证齐发”,全年累计受理企业诉求1151件、办结1132件,办结率达98.3%。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一是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构建政府决策议题审核的规范化流程,实现常务会议决策议题未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不得上会讨论和司法局列席常务会议工作机制。2024年,区司法局审核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议题共117件,有效保障行政行为合法性。二是强化法治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程序和备案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制发全过程加强管理,严格完成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案卷评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2024年,共累计审查、修改文件128件,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27件。三是做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年度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对重大行政行为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累计为柳南区各类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法律咨询服务505件次,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坚持严格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探索非现场执法新模式,建立完善“非现场执法”数据库,通过“线上”巡查抽查与“线下”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建立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做好镇(街道)赋权事项评估调整有关工作,对已经下放镇(街道)的13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保留9项,收回4项。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全区476个有效持证执法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及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2024年,共为6个执法部门换发(补发)执法证件21本,为16个执法部门发放新考入执法人员资格证98本。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以督察促整改。区委依法治区办会同13个区直单位,抽调24名人员组成4个督察组,对镇(街道)、部门开展2024年柳南区法治督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柳南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根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情况,向有关单位发出工作指引清单2份,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次,防止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二是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等5个重点领域随机抽取25件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到区民政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司法所协助区司法局开展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督流程,加强培训指导,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有效开展。三是建立“执法监督+12345热线”共享合作机制,及时了解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诉求,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难点、热点问题。2024年,梳理部门权责、分派12345政府热线案件35件。
(六)坚持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量水平,维护基层安全稳定。成立柳南区基层社会治理联合调解中心,探索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三级联合调解机制,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处三调融合,形成三级基层社会治理联合调解网络。创新设立“猛佬党”调解工作室、“和事佬”调解工作室,并设立了首席调解员制度。柳南区“猛佬党”调解工作室被焦点访谈、广西法治日报等媒体宣传。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群众进京上访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5.2%,柳南区连续七年获评自治区“信访工作人民满意窗口”。二是加强指挥联动,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善部门、政企、区域协同联动机制,紧盯问题短板,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响应联动;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和快速调拨机制,综合运用视频会议终端等载体,确保极端条件下联得上、叫得醒、转得快;巩固提升11个镇(街道)和97个村(社区)应急管理机制、疏散群众效率、避难场所建设水平,有效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三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以“法律六进”“法治文化惠民行”等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2024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2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太阳村镇山湾村获柳州市推荐申报为首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建设统筹协调仍需加强。在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时,存在协同效率不高、工作不够流畅、部门间资源整合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二)行政复议调解质效有待提升。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对行政复议调解的程序性及实体性进行规定,导致部分行政机关参与调解意愿不强,在主动纠错或是直接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交流方面尚有欠缺。
(三)行政应诉败诉率较高。受财政因素影响,15个案件因未能及时支付安置费补偿款而败诉,占2024年败诉案件数的65.2%。部分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在证据收集、执法程序上存在瑕疵,导致8个案件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败诉,占2024年败诉案件数的34.8%。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带头学法,不断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以上率下、示范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全区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主持召开会前学法、法治专题培训(讲座)11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
(二)坚持亲自部署,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定期听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督察等相关工作汇报20余次,协调解决柳州市螺蛳粉生产集聚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场地问题,建立年度述法工作机制,主持召开年度现场述法会议,并逐一进行点评,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三)坚持支持监督,扎实推动全面依法履职。大力支持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支持政府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扎实推进巡察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以全方位监督推动全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
四、下一步计划
(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法治意识有待加强、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等制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难点问题,加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用好督办制度形成法治政府责任落实闭环。持续用好《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对清单督办事项进行明确的问效问责,将清单办理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考核,形成重点任务跟踪落实闭环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见成效。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工作制度,完善法治督察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统筹推进机制,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优化协调高效。
(三)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盯“关键少数”精准发力,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重视法律人才队伍的培养,通过招录法律专业人员以及购买服务等方式,着力增强基层法治队伍力量,强化法律理论学习和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加强“府院联动”,利用“政和通”争议调解中心平台,完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推动行政争议诉前、诉中化解合力,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途径从司法裁判转向纠纷的源头化解。对于复议机关、司法机关发现行政行为存在被纠错可能的,及时主动进行自我纠错,积极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断降低败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