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1-05 18:00  
局办公室,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柳州市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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