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街道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工作,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在本街道辖区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辖区内发生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
为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街道设立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长: 蔡 玲 河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 伟 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梁 娟 河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朝永 河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 科 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柳南区司法局河西司法所所长
谭如春 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毛洪洋 河西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吕 明 河西街道劳保所所长
赵 倩 河西街道安全员
宾晓云 河西街道卫计办主任
姚 巍 河西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吴 倩 河西街道民政办负责人
王 靖 金绿洲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 艳 龙福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燕梅 宏都社区居委会主任
蔡志恒 柳工社区居委会主任
覃婷匀 和平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 岩 富丽嘉社区居委会主任
陆 曦 中山花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红梅 钢联社区居委会主任
谢李琳 五菱社区居委会主任
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安排应急救援工作经费;
3.根据突发灾害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对策,指挥救援;
4.组织紧急调配救灾物资或提供其它紧急救助行动。
(二)指挥部下设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科副主任兼任。成员为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自然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分析灾害可能对辖区居民造成的危害;
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指挥部、上级领导部门上报本街道受灾情况,并将应对指令传达给各社区;
3.应急状态下,按照指挥部指令统一对外联系,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
4.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的审核、归档工作;
5.负责街道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备案工作和各社区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预案的审定、归档工作。
(三)应急办公室下设抢险救援组、救防安置组、治安维稳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1.抢险救援组 组长:李科,组员:街道武装部工作人员、街道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负责完成抢险和受灾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
2.救防安置组 组长:谭如春,组员:卫计办工作人员、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对接医疗及民政部门,落实受伤群众的救护、灾后防疫和灾民安置救助工作。
3.治安维稳组 组长:李朝永,成员:街道综治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等。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吕明,成员:街道财务人员、劳动保障所。负责调配抢险和救援所需物资、提供抢险救灾人员及受灾群众的餐饮食品。
5.宣传报道组 组长:梁娟,成员: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报道、舆情监控和经验总结。
二、应急响应
(一)预警
当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可能引发自然灾害的天气现象或接收到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由应急办公室下达预警指令,要求各社区应急小组立即对灾害易发地段、区域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对辖区的巡查,并向居民发布本辖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一旦发现险情征兆,立即上报街道应急办公室。
(二)应急救援
按照自然灾害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本街道应急救援工作分为四个等级。
1.当灾害给辖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带来一般危害或威胁,可能或已经造成一般人员伤亡、一般财产损失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受灾害的社区应及时发布通告,防止辖区居民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立即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灾情,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向应急办公室上报事态的实时情况;
(2)应急办公室收到社区上报的灾情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指挥长汇报当前情况,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灾情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商定救援对策;
(3)各应急救援小组、各社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岗位,按照指挥部决策和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实时情况;
(5)视灾情需要派救援小组赶赴灾害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当灾害给辖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带来较大危害或威胁,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受灾害的社区立即向居民发布警示通告,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灾情,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上报街道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公室收到社区上报的灾情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指挥长汇报,按照指挥长指令向上级领导部门上报本街道受灾情况,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
(3)应急救援工作由上级领导部门统一协调部署,街道各应急救援小组、各社区在接到应急办公室传达的救援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岗位,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当灾害给辖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带来重大危害或威胁,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各社区立即向居民发布警示通告,收集、掌握灾情情况上报街道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公室收到社区上报的灾情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指挥长汇报,按照指挥长指令向上级领导部门上报本街道受灾情况,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
(3)应急救援工作由上级领导部门统一协调部署,街道、社区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和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4)必要时,向上级领导部门申请专业救援队伍支援。
4.当自然灾害给辖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带来特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特大财产损失或较大生态环境破坏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各社区立即向居民发布警示通告,收集、掌握灾情情况上报街道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公室收到社区上报的灾情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指挥长汇报,按照指挥长指令向上级领导部门上报本街道受灾情况,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
(3)应急救援工作由上级领导部门统一协调部署,街道、社区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和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三)应急终止
确认灾害现场符合下列条件并报请指挥部批准后,由应急办公室下达应急结束指令,应急终止。
(1)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次生灾害隐患消除;
(2)现场应急处置已经结束。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防安置组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灾后防疫工作,有序组织灾民返家;各社区负责灾害现场、临时安置点的清理,对受灾区域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受灾社区做好本社区灾害应急救援总结工作,应急响应终止后将汇报材料报送街道应急办公室审核备案;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值班记录,做好当次应急救援汇报材料,总结经验,报送上级领导部门审核备案。
三、应急保障
(一)通讯和信息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时期,未启动本预案时,街道实行值班人员24小时手机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及零报告制度。
在接到社区上报的灾害信息或接上级地质灾害顶警预报后,应急办公室立即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领导在岗带班,按要求上报下传实时信息,跟踪应急事态发展。应急救援期间,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出柳,随时待命。
各社区必须与街道同步,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记录,保证与街道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公室的联系通畅,及时接收和上报灾害信息、参与救援。
(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经费由指挥部统一调配。
应急办公室按规定和救灾需求采购应急物资和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养,确保其完好、可用,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和更换。
四、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公布本预案,结合街道各项行政工作,加大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辖区居民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不定期组织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响应能力。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河西街道办事处
2019 年 7月 5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南区河西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5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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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本街道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工作,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在本街道辖区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辖区内发生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
为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街道设立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长: 蔡 玲 河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 伟 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梁 娟 河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朝永 河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 科 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柳南区司法局河西司法所所长
谭如春 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毛洪洋 河西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吕 明 河西街道劳保所所长
赵 倩 河西街道安全员
宾晓云 河西街道卫计办主任
姚 巍 河西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吴 倩 河西街道民政办负责人
王 靖 金绿洲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 艳 龙福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燕梅 宏都社区居委会主任
蔡志恒 柳工社区居委会主任
覃婷匀 和平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 岩 富丽嘉社区居委会主任
陆 曦 中山花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红梅 钢联社区居委会主任
谢李琳 五菱社区居委会主任
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安排应急救援工作经费;
3.根据突发灾害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对策,指挥救援;
4.组织紧急调配救灾物资或提供其它紧急救助行动。
(二)指挥部下设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科副主任兼任。成员为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自然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分析灾害可能对辖区居民造成的危害;
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指挥部、上级领导部门上报本街道受灾情况,并将应对指令传达给各社区;
3.应急状态下,按照指挥部指令统一对外联系,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
4.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的审核、归档工作;
5.负责街道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备案工作和各社区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预案的审定、归档工作。
(三)应急办公室下设抢险救援组、救防安置组、治安维稳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1.抢险救援组 组长:李科,组员:街道武装部工作人员、街道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负责完成抢险和受灾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
2.救防安置组 组长:谭如春,组员:卫计办工作人员、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对接医疗及民政部门,落实受伤群众的救护、灾后防疫和灾民安置救助工作。
3.治安维稳组 组长:李朝永,成员:街道综治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等。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吕明,成员:街道财务人员、劳动保障所。负责调配抢险和救援所需物资、提供抢险救灾人员及受灾群众的餐饮食品。
5.宣传报道组 组长:梁娟,成员: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报道、舆情监控和经验总结。
二、应急响应
(一)预警
当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可能引发自然灾害的天气现象或接收到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由应急办公室下达预警指令,要求各社区应急小组立即对灾害易发地段、区域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对辖区的巡查,并向居民发布本辖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一旦发现险情征兆,立即上报街道应急办公室。
(二)应急救援
按照自然灾害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本街道应急救援工作分为四个等级。
1.当灾害给辖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带来一般危害或威胁,可能或已经造成一般人员伤亡、一般财产损失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受灾害的社区应及时发布通告,防止辖区居民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立即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灾情,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向应急办公室上报事态的实时情况;
(2)应急办公室收到社区上报的灾情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指挥长汇报当前情况,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灾情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商定救援对策;
(3)各应急救援小组、各社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岗位,按照指挥部决策和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实时情况;
(5)视灾情需要派救援小组赶赴灾害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当灾害给辖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带来较大危害或威胁,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受灾害的社区立即向居民发布警示通告,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灾情,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上报街道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公室收到社区上报的灾情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指挥长汇报,按照指挥长指令向上级领导部门上报本街道受灾情况,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
(3)应急救援工作由上级领导部门统一协调部署,街道各应急救援小组、各社区在接到应急办公室传达的救援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岗位,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当灾害给辖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带来重大危害或威胁,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各社区立即向居民发布警示通告,收集、掌握灾情情况上报街道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公室收到社区上报的灾情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指挥长汇报,按照指挥长指令向上级领导部门上报本街道受灾情况,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
(3)应急救援工作由上级领导部门统一协调部署,街道、社区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和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4)必要时,向上级领导部门申请专业救援队伍支援。
4.当自然灾害给辖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带来特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特大财产损失或较大生态环境破坏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各社区立即向居民发布警示通告,收集、掌握灾情情况上报街道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公室收到社区上报的灾情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指挥长汇报,按照指挥长指令向上级领导部门上报本街道受灾情况,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
(3)应急救援工作由上级领导部门统一协调部署,街道、社区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和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三)应急终止
确认灾害现场符合下列条件并报请指挥部批准后,由应急办公室下达应急结束指令,应急终止。
(1)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次生灾害隐患消除;
(2)现场应急处置已经结束。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防安置组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灾后防疫工作,有序组织灾民返家;各社区负责灾害现场、临时安置点的清理,对受灾区域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受灾社区做好本社区灾害应急救援总结工作,应急响应终止后将汇报材料报送街道应急办公室审核备案;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值班记录,做好当次应急救援汇报材料,总结经验,报送上级领导部门审核备案。
三、应急保障
(一)通讯和信息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时期,未启动本预案时,街道实行值班人员24小时手机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及零报告制度。
在接到社区上报的灾害信息或接上级地质灾害顶警预报后,应急办公室立即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领导在岗带班,按要求上报下传实时信息,跟踪应急事态发展。应急救援期间,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出柳,随时待命。
各社区必须与街道同步,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记录,保证与街道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公室的联系通畅,及时接收和上报灾害信息、参与救援。
(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经费由指挥部统一调配。
应急办公室按规定和救灾需求采购应急物资和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养,确保其完好、可用,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和更换。
四、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公布本预案,结合街道各项行政工作,加大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辖区居民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不定期组织自然灾害突发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响应能力。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河西街道办事处
2019 年 7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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