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4051002903T/2024-27212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标  题:
柳南政办〔2024〕20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南政办〔2024〕2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南政办〔2024〕20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9-24 18:00   


柳南政办〔202420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南区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

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南区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系统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坚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和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为底线目标,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推动地块安全利用,防范化解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对照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要求,实现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实施污染管控的优先监管地块比例累计不少于75%,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24



(此件公开发布)

柳南区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

任务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

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

持续排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及时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项目或企业纳入管理,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对大气污染物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持续深入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引导和支持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化涉重金属工业园区管理。依法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针对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等变化的情形指导企业申报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载明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重点行业减排企业排污许可证需载明削减措施、减排量。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

深入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

本着应查尽查、分阶段应治尽治、边查边治的原则,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变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最新情况,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并对应制定整治方案,限期完成整治销号;推进涉重金属矿区以及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关停)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3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土壤污染防控

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强矿山生态恢复,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尾矿、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排放,降低对周边土壤等生态环境的污染风险。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制度,加强执法力度,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

区自然资源局、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各镇

4

压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责任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督促涉及设施、设备或者建(构)筑物拆除的企业依法备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2021年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为对象,分批推进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任务,到2024年底完成率累计达到80%以上。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完成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为重点,鼓励土壤污染隐患大、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以及清洁生产改造。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扎实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5

强化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按照上级要求有序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有关工作,有条件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遥感监测,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加强受污染耕地粮食质量安全监控,抓好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市场。

区农业农村局、柳南生态环境局按职责牵头

区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各镇、潭西街道、南环街道

三、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6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指导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责任单位在地块出让和划拨等供地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进一步优化准入管理机制。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监管,加强检查力度,指导纳入名录的地块责任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开发建设项目动工前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及效果评估等工作,避免违规开发建设情况发生名录内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类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柳南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牵头

7

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摸排,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督促地块所有权人按要求落实污染风险管控措施,保护人体健康和周边环境安全。2024年底前,实施污染管控的地块比例累计不少于75%

柳南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道

8

推进污染土壤绿色低碳修复

积极引导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探索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等活动中推动落实绿色化、低碳化有关要求,鼓励使用绿色低碳修复材料、装备和技术,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9

规范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监督检查,并视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活动质量管理。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

四、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10

持续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点矿山开采区地下水污染调查。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基础上,逐步完善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管理制度。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11

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以“千吨万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梳理水源地污染风险隐患。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五、加强土壤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12

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间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作,加强粮食收购、食品安全监管等环节的联动把关,合力推进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相关部门间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机制,细化准入管理要求,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和优先监管地块等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相关部门“一张图”信息共享,推动信息化联动监管。统筹开展废弃矿山生态恢复和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矿山综合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各相关部门地下水环境联动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地下水监测信息互联互通。

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镇、潭西街道、南环街道

13

依法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健全土壤环境执法工作机制。依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纳入日常执法范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等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对涉嫌污染土壤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应急处置能力,将防止土壤环境污染内容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司法局、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各镇、街道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印发



×
×
柳南政办
索  引  号:
11450204051002903T/2024-27212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标  题:
柳南政办〔2024〕20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南政办〔2024〕2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南政办〔2024〕20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9-24 18:00


柳南政办〔202420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南区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

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南区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系统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坚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和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为底线目标,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推动地块安全利用,防范化解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对照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要求,实现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实施污染管控的优先监管地块比例累计不少于75%,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24



(此件公开发布)

柳南区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

任务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

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

持续排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及时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项目或企业纳入管理,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对大气污染物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持续深入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引导和支持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化涉重金属工业园区管理。依法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针对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等变化的情形指导企业申报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载明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重点行业减排企业排污许可证需载明削减措施、减排量。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

深入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

本着应查尽查、分阶段应治尽治、边查边治的原则,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变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最新情况,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并对应制定整治方案,限期完成整治销号;推进涉重金属矿区以及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关停)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3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土壤污染防控

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强矿山生态恢复,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尾矿、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排放,降低对周边土壤等生态环境的污染风险。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制度,加强执法力度,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

区自然资源局、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各镇

4

压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责任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督促涉及设施、设备或者建(构)筑物拆除的企业依法备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2021年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为对象,分批推进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任务,到2024年底完成率累计达到80%以上。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完成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为重点,鼓励土壤污染隐患大、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以及清洁生产改造。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扎实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5

强化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按照上级要求有序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有关工作,有条件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遥感监测,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加强受污染耕地粮食质量安全监控,抓好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市场。

区农业农村局、柳南生态环境局按职责牵头

区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各镇、潭西街道、南环街道

三、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6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指导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责任单位在地块出让和划拨等供地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进一步优化准入管理机制。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监管,加强检查力度,指导纳入名录的地块责任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开发建设项目动工前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及效果评估等工作,避免违规开发建设情况发生名录内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类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柳南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牵头

7

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摸排,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督促地块所有权人按要求落实污染风险管控措施,保护人体健康和周边环境安全。2024年底前,实施污染管控的地块比例累计不少于75%

柳南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道

8

推进污染土壤绿色低碳修复

积极引导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探索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等活动中推动落实绿色化、低碳化有关要求,鼓励使用绿色低碳修复材料、装备和技术,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9

规范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监督检查,并视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活动质量管理。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

四、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10

持续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点矿山开采区地下水污染调查。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基础上,逐步完善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管理制度。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11

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以“千吨万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梳理水源地污染风险隐患。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五、加强土壤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12

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间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作,加强粮食收购、食品安全监管等环节的联动把关,合力推进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相关部门间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机制,细化准入管理要求,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和优先监管地块等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相关部门“一张图”信息共享,推动信息化联动监管。统筹开展废弃矿山生态恢复和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矿山综合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各相关部门地下水环境联动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地下水监测信息互联互通。

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镇、潭西街道、南环街道

13

依法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健全土壤环境执法工作机制。依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纳入日常执法范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等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对涉嫌污染土壤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应急处置能力,将防止土壤环境污染内容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柳南生态环境局

区司法局、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各镇、街道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印发


主办单位:柳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柳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柳南区政府元信大楼11楼
电话:0772-3725701 邮箱:lnqfgj@163.com
网站标识码:4502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