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政管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并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按照要求编制好本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涉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开;政策解读,按照要求及时更新。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56条,包括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教育服务、财政信息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围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集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主动公开类文件,加强解读引导,同步发布图解、文字解释等解读材料,确保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抓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提高办事透明度。群众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政府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完善了工作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前进,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定期对相关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和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谨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3.其他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1.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生成后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布,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2.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柳南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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