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政规[2019]5号《柳南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大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的目标要求,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出“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的要求。韩正副总理多次做出批示并召开会议,部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5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8月28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46号)。按照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和《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百日攻坚实施细则》、《柳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百日攻坚实施细则》,起草了《柳南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改革内容。将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投资类别划分为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类型,明确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主要针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二是明确改革目标。2019年上半年,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到2020年,基本建成柳南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三是制定具体措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的要求,结合《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百日攻坚实施细则》、《柳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百日攻坚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编写主要围绕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个方面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实行多措并举,具体包括:
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阶段,推行并联审批,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多方案合审,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实行联合测绘、实行联合验收,实施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数据信息共享,推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政公用服务。
四是加强组织实施。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工作组、评价评估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并明确了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19年10月9日,我局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至区发改局、区政管办、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理执法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2个部门和单位反馈的4条意见(其中:已采纳4条,不采纳0条),有12个部门和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后,我局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