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柳南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5-03-25 17:27   


一、   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切实推动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自觉促进耕地质量提升,严格控制和减少弃耕撂荒,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实现“藏粮于地”,增强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1694号)等文件通知。

三、明确补贴对象、范围、依据和标准

1.补贴对象。柳南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鼓励各镇积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实际和种粮农民的种植面积直接挂钩的办法与机制。

2.补贴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条件的面积。已改变用途、撂荒等耕地不纳入,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且不影响耕地质量的可补贴,多年生或木本作物的耕地不补贴,撂荒一年以上取消次年资格。国有农场职工承包耕地符合条件应补贴。

3.补贴依据。原则上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则仍按上年的补贴依据(原计税耕地面积给予登记,核减不符合补贴的面积)。

4.补贴和奖励标准。全区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和奖励标准,由区政府根据年度上级下达该项补贴资金总额以及全区合格补贴总面积测算确定补贴标准。对在耕地上采取冬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畜禽粪肥等技术的耕地,在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给予6/亩的奖励最高补贴标准和奖励标准总和不高于200/亩。

四、补贴发放时间

原则上在630日前发放到位。

五、审核流程

乡镇核实农户申报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涵盖耕地面积与用途等;部门审核由城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重点审核面积准确性和对象合规性,有疑问及时核实。

六、注意事项

补贴对象应如实申报,违规将追责并追回资金;乡镇和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民充分了解并配合;对执行中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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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柳州市柳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柳南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3-25 17:27


一、   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切实推动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自觉促进耕地质量提升,严格控制和减少弃耕撂荒,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实现“藏粮于地”,增强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1694号)等文件通知。

三、明确补贴对象、范围、依据和标准

1.补贴对象。柳南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鼓励各镇积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实际和种粮农民的种植面积直接挂钩的办法与机制。

2.补贴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条件的面积。已改变用途、撂荒等耕地不纳入,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且不影响耕地质量的可补贴,多年生或木本作物的耕地不补贴,撂荒一年以上取消次年资格。国有农场职工承包耕地符合条件应补贴。

3.补贴依据。原则上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则仍按上年的补贴依据(原计税耕地面积给予登记,核减不符合补贴的面积)。

4.补贴和奖励标准。全区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和奖励标准,由区政府根据年度上级下达该项补贴资金总额以及全区合格补贴总面积测算确定补贴标准。对在耕地上采取冬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畜禽粪肥等技术的耕地,在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给予6/亩的奖励最高补贴标准和奖励标准总和不高于200/亩。

四、补贴发放时间

原则上在630日前发放到位。

五、审核流程

乡镇核实农户申报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涵盖耕地面积与用途等;部门审核由城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重点审核面积准确性和对象合规性,有疑问及时核实。

六、注意事项

补贴对象应如实申报,违规将追责并追回资金;乡镇和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民充分了解并配合;对执行中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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