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计划生育和婚育情况证明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和婚育情况证明
二、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三、办理对象:辖区内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
四、办理用途:办理生育登记、计划生育管理关系迁移、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
五、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户口或出生医学证明、其他相关证件(离婚或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丧偶或子女死亡的,还需提供配偶或子女的死亡证明)
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七、办理流程图(见附件)
关于开具婚育情况证明的申请
本人XXX,男/女,X族,初婚/再婚,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户籍地: ;现居住地: ; XX年XX月与XXX结婚属初婚,未生育未收养小孩/育有X个小孩,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女)XXX;( XX年XX月与XXX结婚属再婚,育有X个小孩,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女)XXX);现因办理 事项需开具婚育情况证明,本人承诺上述的个人的婚育情况与事实相符,未有欺骗与隐瞒,如有不实造成的不良后果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证 明
(参考格式)
当事人(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地: 。
根据当事人(申请人)的申请和诚信承诺,经办人员查验其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并通过《柳州市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直报区平台)》、《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进行信息比对。
证明当事人的婚育情况如下: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未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情况。
备注:此证明仅用于办理 手续。
(村)社区居委会
年 月 日
柳南区计划生育和婚育情况证明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和婚育情况证明
二、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三、办理对象:辖区内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
四、办理用途:办理生育登记、计划生育管理关系迁移、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
五、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户口或出生医学证明、其他相关证件(离婚或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丧偶或子女死亡的,还需提供配偶或子女的死亡证明)
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七、办理流程图(见附件)
关于开具婚育情况证明的申请
本人XXX,男/女,X族,初婚/再婚,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户籍地: ;现居住地: ; XX年XX月与XXX结婚属初婚,未生育未收养小孩/育有X个小孩,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女)XXX;( XX年XX月与XXX结婚属再婚,育有X个小孩,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女)XXX);现因办理 事项需开具婚育情况证明,本人承诺上述的个人的婚育情况与事实相符,未有欺骗与隐瞒,如有不实造成的不良后果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证 明
(参考格式)
当事人(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地: 。
根据当事人(申请人)的申请和诚信承诺,经办人员查验其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并通过《柳州市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直报区平台)》、《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进行信息比对。
证明当事人的婚育情况如下: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未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情况。
备注:此证明仅用于办理 手续。
(村)社区居委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