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关于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2〕39号),下达柳南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48万元(中央资金1753万元,自治区资金695万元)。现将柳南区确定的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中央资金共安排1753万元,其中,1531万元用于产业发展项目(280万元用于产业园,820万元用于养殖基地,431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222万元用于支持乡村建设行动(54万元用于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108万元用于产业路,60万元用于农村道路建设)。
自治区资金共安排695万元,其中,410万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310万元用于产业园,45万元用于小额贷款贴息,55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285万用于乡村建设行动(均为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柳南区乡村振兴局
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元信投资大厦1605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2-3757071,lnqfpb@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关于审议柳南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的请示
2.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的批复
3.柳州市柳南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
柳州市柳南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