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4051002903T/2023-20617
- 主题分类:
- 其他_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单位:
-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23日
- 标 题:
- 柳南政办〔2023〕22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柳南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 柳南政办〔2023〕2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3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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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3〕22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柳南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现就切实加强柳南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柳州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柳南区消防工作实际,全力推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夯实基层防火灭火工作基础,提升基层消防工作水平。
1.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各镇(街道)定期召开办公会或专题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结合辖区产业结构、文化特色以及季节性旅游、历史火灾等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强化风险管控。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低设防区域以及新业态新风险,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工业园、特色小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直播平台、扶贫车间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老旧高层建筑、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和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各镇(街道)对生产厂房、仓库、工业办公楼改造用作商业、服务业场所的连片区域,开展安全评估、综合治理,对达不到安全条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治火灾隐患。各镇(街道)将消防工作与其他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紧盯本辖区火灾事故多发、高发行业,实施定向跟踪,精准防控。
2.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镇(街道)、社区、村屯及小区分别建设消防知识推广站、消防体验馆、消防宣传栏等宣传实体阵地,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建立联合消防培训机制,并依托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应急消防科普体验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推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各镇企业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火灾防范意识。各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要公布曝光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
(二)强化各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
3.加强属地消防安全管理。坚持“融入社会、融入大局”理念,争取将消防工作融入地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镇(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或镇(街道)负责消防工作职责的机构承担日常工作,明确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本地区突出风险隐患的治理办法,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部署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等特殊时期的火灾防控措施。各镇(街道)建立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架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整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整治火灾隐患。推动明确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两委”成员消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成立负责群众性消防安全组织,将消防工作融入“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加强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管理。
4.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区有关行业部门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本部门的内设机构作为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机构,对涉及行业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对本行业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整治,健全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形成消防监管合力。教育、民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民宗、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林业和园林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按照“建立标准、实施标准、讲评标准、推广标准”的要求,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部门将偏远乡镇、城乡接合部的行业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把人员密集、“三合一”、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景区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场所,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掌握各镇(街道)排查发现的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动实施行业重点督办整治,对新兴行业、领域未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管理部门。
5.加强消防工作监督指导。通过部门共享数据完善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按要求对入库单位场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积极推行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信用管理融入政府信用监管平台,综合运用信用中国(广西)等公共信用信息载体,定期公示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依规对存在消防失信行为予以限制,推动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鼓励社会单位探索实施消防安全累计积分和风险“三色预警”机制,提升单位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消防安全专家工作机制,有计划组织对规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问题和本地区火灾风险突出场所的研判,适时开展专家检查,为消防安全治理提供合理性参考意见。定期开展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工作业务指导培训,分析火灾风险,通报突出火情,提出重点治理建议,推动隐患整治。
(三)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6.加强各镇(街道)消防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乡镇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南政办〔2022〕20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体系以及管理能力建设。区消防救援机构要将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联勤联训、联战联调体系,加强对乡镇专职消防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提升各镇(街道)消防队伍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7.充实基层防火监督力量。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要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依托乡镇专职消防队,建立消防工作站,对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小型场所实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支持其他基层力量共同参与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消防科普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规范基层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模式,协助镇(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抓住当前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好机遇,深刻认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在强化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长远意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将具体任务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措施,统筹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二)分类指导推进。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火灾风险实际特点,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发展水平等情形,分类型、分区域、分步骤加强各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先行开创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同时要落实资金保障,将开展消防工作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
(三)狠抓考核问效。将方案推进实施成效纳入平安建设、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等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将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和考核内容,实施调度点评、调研检查,实时评估建设成效。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