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4051002903T/2023-23378
主题分类:
其他_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单位: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标  题:
柳南政办〔2023〕25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南区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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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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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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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3〕25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南区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3-09-01 10: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南区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柳南区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口均衡发展和生育支持工作,经全国评比表彰办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为做好我区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自治区《实施意见》)精神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健全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改善管理,切实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口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优化生育政策的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的标准和要求,查找不足,认真整改,积极稳妥推进优化生育政策工作,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切实解决群众在生育方面的后顾之忧,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确保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顺利达标。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的重大判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出台本地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人口服务体系健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关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明确专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要求,夯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网络队伍,基层工作网络健全,管理规范。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生育咨询指导服务方便可及。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全员人口库常住人口覆盖率、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5%以上,实时上报率均达到90%以上。

(三)托育服务发展领先。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建设补助等具体措施,落实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纾困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备案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参照居民生活价格政策。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开展“医育结合”模式的托育服务,推进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举办托育机构。将托育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规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千人口托位数、婴幼儿入托率等指标居于自治区前列。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生育支持政策完备。依法依规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积极落实配偶产前检查陪护假、陪产假、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行动。完善配租公租房政策,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居于自治区前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

(五)优生优育服务优质。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落实到位。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全面落实,婚前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广泛覆盖。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建设达到或超过相关标准要求。

(六)家庭保障措施到位。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出台政策举措,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母婴设施较为齐全。落实好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电子档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档案系统信息录入,全面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

(七)生育友好氛围浓厚。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深入宣传新时代人口和生育政策,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新型婚育文化,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陋习。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社区、单位、家庭等广泛参与,形成浓厚氛围。群众对人口和生育政策以及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建设情况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较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是全国评比表彰办批准的专项国家级评比表彰项目。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小组,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各镇(街道)按照全国生育友好单位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人口数据会商共享机制,结合本部门、本辖区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创建工作。柳南区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交流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公共服务需求,解决生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我区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新型婚育文化,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巩固、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营造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附件: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

1


附件

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

项目

分值

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估方法

评估情况

得分

(一)

组织领导保障有力

17

8

1.党委、政府重视人口发展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酌情评分最多得8分。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和文件等

4

2.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有相关文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工作,有会议纪要和研究内容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

3.全面清理和废止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清理和废止相关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相关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4.加大生育支持投入,保障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业务工作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监测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台账等

(二)

人口服务体系健全

14

4

5.乡(镇、街道)有机构和人员、村(居)委会有专人负责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业务工作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基层工作经费得到保障,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基层人口家庭工作规范化发展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及台账等

2

6.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生育登记制度、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全员人口信息清理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7.推进并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得2分,否则不得分。

6

8.推进卫生健康内部信息及跨部门信息共享,全员人口库常住人口覆盖率、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5%以上得4分,否则不得分;实时上报率均达到90%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三)

托育服务发展领先

26

2

9.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佐证材料齐全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及台账等

5

10.出台托育机构运营、建设补助等具体措施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落实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纾困扶持政策措施,有相关文件或佐证材料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三)

托育服务发展领先

26

4

11.全面实现辖区内备案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参照居民生活价格政策,有相关文件或佐证材料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推进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至少完成2家以上用人单位举办托育机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

5

12.推进建设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有相关立项、可研和用地等佐证材料齐全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依托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挂牌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落实人员并开展相关工作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及台账等

2

13.将托育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规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得2分,否则不得分。

4

14.落实托育机构备案制度,辖区内备案托育机构有8家以上(含8家)得4分,每少1家扣2分,扣完为止。

查看台账及报表数据

4

15.千人口托位数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得2分,婴幼儿入托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得2分,否则不得分,若发现数据弄虚作假的,此项不得分。

-

16.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四)

生育支持政策完备

12

2

17.按规定落实产假、哺乳假、产前检查陪护假、陪产假、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休假制度,无投诉或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的得2分,每发现有1人投诉或劳动仲裁、诉讼事件扣0.4分,扣完为止。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群众访谈等

2

18.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行动,用人单位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随机抽查3个用人单位全部落实)的,得2分,每有1个单位不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19.完善配租公租房政策,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取得明显成效,相关佐证材料齐全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22.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加强培训收费监管,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相关佐证材料齐全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五)

优生优育服务优质

10

2

2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以下得2分,否则不得分。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2

24.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0‰以下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5.婚前医学检查率稳定在97%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6.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率控制在 0.3/万以下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7.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六)

家庭保障措施到位

15

1

28.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出台政策举措,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有相关佐证材料齐全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

2

29.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母婴设施较为齐全,配置率均为100%的,得2分,每有1个低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6

30.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广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救助、广西扩面奖励扶助、广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资金及时兑现的得6分,每发现有1个扶助对象未兑现的扣1分,扣完为止。

吸取汇报,查看资料,群众访谈

2

31.国家人口统筹应用管理平台及广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完整准确的得2分,每发现有1条核查数据未处理或年度发放漏年审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32.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特殊家庭扶助档案子系统特殊家庭档案上报及时,全部完成的得1分,每发现少1户未完成的扣0.2分,扣完为止;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达100%得1分,每发现有1户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达100%得1分,每发现有1户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落实就医绿色通道协议医院达100%得1分,每发现有1户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群众访谈,现场查看

(七)

生育友好氛围浓厚

6

2

33.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新型婚育文化,有相关工作的活动通知、方案、活动照片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群众访谈,现场查看

2

34.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社区、单位、家庭等广泛参与创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基层乡、村设有宣传栏专门宣传人口和生育政策方面知识的得2分,每发现1个地方未按要求宣传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

35.群众对人口和生育政策以及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建设情况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的得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0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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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3〕25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南区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柳南区政府办 时间:2023-09-01 10: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南区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柳南区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口均衡发展和生育支持工作,经全国评比表彰办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为做好我区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自治区《实施意见》)精神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健全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改善管理,切实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口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优化生育政策的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的标准和要求,查找不足,认真整改,积极稳妥推进优化生育政策工作,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切实解决群众在生育方面的后顾之忧,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确保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顺利达标。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的重大判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出台本地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人口服务体系健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关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明确专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要求,夯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网络队伍,基层工作网络健全,管理规范。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生育咨询指导服务方便可及。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全员人口库常住人口覆盖率、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5%以上,实时上报率均达到90%以上。

(三)托育服务发展领先。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建设补助等具体措施,落实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纾困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备案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参照居民生活价格政策。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开展“医育结合”模式的托育服务,推进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举办托育机构。将托育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规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千人口托位数、婴幼儿入托率等指标居于自治区前列。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生育支持政策完备。依法依规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积极落实配偶产前检查陪护假、陪产假、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行动。完善配租公租房政策,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居于自治区前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

(五)优生优育服务优质。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落实到位。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全面落实,婚前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广泛覆盖。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建设达到或超过相关标准要求。

(六)家庭保障措施到位。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出台政策举措,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母婴设施较为齐全。落实好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电子档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档案系统信息录入,全面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

(七)生育友好氛围浓厚。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深入宣传新时代人口和生育政策,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新型婚育文化,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陋习。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社区、单位、家庭等广泛参与,形成浓厚氛围。群众对人口和生育政策以及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建设情况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较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是全国评比表彰办批准的专项国家级评比表彰项目。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小组,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各镇(街道)按照全国生育友好单位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人口数据会商共享机制,结合本部门、本辖区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创建工作。柳南区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交流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公共服务需求,解决生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我区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新型婚育文化,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巩固、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营造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附件: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

1


附件

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

项目

分值

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估方法

评估情况

得分

(一)

组织领导保障有力

17

8

1.党委、政府重视人口发展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酌情评分最多得8分。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和文件等

4

2.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有相关文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工作,有会议纪要和研究内容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

3.全面清理和废止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清理和废止相关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相关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4.加大生育支持投入,保障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业务工作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监测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台账等

(二)

人口服务体系健全

14

4

5.乡(镇、街道)有机构和人员、村(居)委会有专人负责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业务工作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基层工作经费得到保障,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基层人口家庭工作规范化发展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及台账等

2

6.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生育登记制度、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全员人口信息清理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7.推进并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得2分,否则不得分。

6

8.推进卫生健康内部信息及跨部门信息共享,全员人口库常住人口覆盖率、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5%以上得4分,否则不得分;实时上报率均达到90%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三)

托育服务发展领先

26

2

9.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佐证材料齐全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及台账等

5

10.出台托育机构运营、建设补助等具体措施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落实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纾困扶持政策措施,有相关文件或佐证材料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三)

托育服务发展领先

26

4

11.全面实现辖区内备案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参照居民生活价格政策,有相关文件或佐证材料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推进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至少完成2家以上用人单位举办托育机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

5

12.推进建设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有相关立项、可研和用地等佐证材料齐全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依托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挂牌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落实人员并开展相关工作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及台账等

2

13.将托育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规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得2分,否则不得分。

4

14.落实托育机构备案制度,辖区内备案托育机构有8家以上(含8家)得4分,每少1家扣2分,扣完为止。

查看台账及报表数据

4

15.千人口托位数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得2分,婴幼儿入托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得2分,否则不得分,若发现数据弄虚作假的,此项不得分。

-

16.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四)

生育支持政策完备

12

2

17.按规定落实产假、哺乳假、产前检查陪护假、陪产假、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休假制度,无投诉或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的得2分,每发现有1人投诉或劳动仲裁、诉讼事件扣0.4分,扣完为止。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群众访谈等

2

18.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行动,用人单位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随机抽查3个用人单位全部落实)的,得2分,每有1个单位不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19.完善配租公租房政策,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取得明显成效,相关佐证材料齐全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22.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加强培训收费监管,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相关佐证材料齐全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五)

优生优育服务优质

10

2

2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以下得2分,否则不得分。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2

24.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0‰以下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5.婚前医学检查率稳定在97%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6.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率控制在 0.3/万以下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7.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六)

家庭保障措施到位

15

1

28.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出台政策举措,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有相关佐证材料齐全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

2

29.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母婴设施较为齐全,配置率均为100%的,得2分,每有1个低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6

30.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广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救助、广西扩面奖励扶助、广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资金及时兑现的得6分,每发现有1个扶助对象未兑现的扣1分,扣完为止。

吸取汇报,查看资料,群众访谈

2

31.国家人口统筹应用管理平台及广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完整准确的得2分,每发现有1条核查数据未处理或年度发放漏年审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32.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特殊家庭扶助档案子系统特殊家庭档案上报及时,全部完成的得1分,每发现少1户未完成的扣0.2分,扣完为止;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达100%得1分,每发现有1户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达100%得1分,每发现有1户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落实就医绿色通道协议医院达100%得1分,每发现有1户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群众访谈,现场查看

(七)

生育友好氛围浓厚

6

2

33.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新型婚育文化,有相关工作的活动通知、方案、活动照片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群众访谈,现场查看

2

34.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社区、单位、家庭等广泛参与创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基层乡、村设有宣传栏专门宣传人口和生育政策方面知识的得2分,每发现1个地方未按要求宣传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

35.群众对人口和生育政策以及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建设情况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的得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0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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