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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04051002903T/2024-1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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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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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4〕8号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南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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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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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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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4〕8号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南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4-02 18:00   


柳南政办〔2024〕8号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柳南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

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2号)文件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曾德良

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

区政府办副主任

何胜花

齐建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健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

王勇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许 芳

区委编办副主任

区督查绩效办副主任

黄永成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慧阔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秋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尹俊良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覃鹏江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覃冠基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玉艳华

区医保局副局长

刘红惠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区12345热线指挥中心主任

刘晶晶

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覃圆明

区统计局副局长

谭冠西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颜桂兰

区科技局副局长

黄艳江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副局长

陈柳华

区应急局副局长

区志恒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圆双

区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李金才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詹家笔

区征补中心党组成员

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

林柳斌

区税务局副局长

任永健

太阳村镇副镇长

梁君宝

洛满镇副镇长

冯子维

流山镇副镇长

龙继成

柳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鹤云

柳石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卢冠宏

南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韦善香

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韦静

鹅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梁翰珺

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韦红敏

南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俊玮

潭西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二、工作职责

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关于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相关工作,研究和审议重大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策保障、政务服务、督查督办等3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任:黄健光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主任:何胜花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副

区12345热线指挥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专责组和成员单位、承办单位,跟踪和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工作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办公室根据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负责区12345热线的日常处置,协调本级各部门。

(二)政策保障专责组

负责人:梁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员: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处置经营主体反映的涉及政策措施、要素保障、融资支持、纾困举措、用工以及涉及市场监管、公平竞争、执法监督等方面重大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响应处置工作机制运行提供相关政策指导和保障;负责制定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考评制度,组织做好相关考评成果运用工作;总结梳理共性问题,推动开展政策研究;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服务专责组

负责人:何胜花区政府办副主任

员: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12345热线指挥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经营主体反映的涉及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等方面问题。针对经营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政务服务制度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专区的公共服务支撑能力;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及免申即享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化;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专责组

负责人: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胜花区政府办副主任

员:区政府办、区督查绩效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12345热线指挥中心、其他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根据工作小组安排,约谈督办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承办单位;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工作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各专责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专责组负责人可临时召集会议,协调推进有关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工作小组会议精神以工作小组名义将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二)会商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对重点工作、疑难问题,可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各专责组召集会商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各专责组协调处理,必要时报告工作小组或领导小组。

(三)信息报送制度。各专责组每月月底前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工作进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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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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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04051002903T/2024-1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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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南政办〔2024〕8号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南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南政办〔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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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4〕8号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南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来源: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4-02 18:00


柳南政办〔2024〕8号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柳南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

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2号)文件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曾德良

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

区政府办副主任

何胜花

齐建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健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

王勇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许 芳

区委编办副主任

区督查绩效办副主任

黄永成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慧阔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秋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尹俊良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覃鹏江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覃冠基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玉艳华

区医保局副局长

刘红惠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区12345热线指挥中心主任

刘晶晶

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覃圆明

区统计局副局长

谭冠西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颜桂兰

区科技局副局长

黄艳江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副局长

陈柳华

区应急局副局长

区志恒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圆双

区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李金才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詹家笔

区征补中心党组成员

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

林柳斌

区税务局副局长

任永健

太阳村镇副镇长

梁君宝

洛满镇副镇长

冯子维

流山镇副镇长

龙继成

柳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鹤云

柳石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卢冠宏

南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韦善香

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韦静

鹅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梁翰珺

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韦红敏

南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俊玮

潭西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二、工作职责

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关于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相关工作,研究和审议重大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策保障、政务服务、督查督办等3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任:黄健光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主任:何胜花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副

区12345热线指挥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专责组和成员单位、承办单位,跟踪和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工作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办公室根据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负责区12345热线的日常处置,协调本级各部门。

(二)政策保障专责组

负责人:梁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员: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处置经营主体反映的涉及政策措施、要素保障、融资支持、纾困举措、用工以及涉及市场监管、公平竞争、执法监督等方面重大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响应处置工作机制运行提供相关政策指导和保障;负责制定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考评制度,组织做好相关考评成果运用工作;总结梳理共性问题,推动开展政策研究;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服务专责组

负责人:何胜花区政府办副主任

员: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12345热线指挥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经营主体反映的涉及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等方面问题。针对经营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政务服务制度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专区的公共服务支撑能力;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及免申即享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化;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专责组

负责人: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胜花区政府办副主任

员:区政府办、区督查绩效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12345热线指挥中心、其他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根据工作小组安排,约谈督办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承办单位;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工作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各专责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专责组负责人可临时召集会议,协调推进有关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工作小组会议精神以工作小组名义将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二)会商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对重点工作、疑难问题,可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各专责组召集会商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各专责组协调处理,必要时报告工作小组或领导小组。

(三)信息报送制度。各专责组每月月底前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工作进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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