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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04051002903T/2021-7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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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5日
标  题:
柳南政发〔2021〕2号 关于印发《中共柳南区人民政府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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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发〔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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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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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发〔2021〕2号 关于印发《中共柳南区人民政府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1-03-25 16:35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使责任更加明晰、任务更加明确,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结合实际,制定《中共柳南区人民政府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责任清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中共柳南区人民政府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一、党组责任清单

(一)加强政治建设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的各项策部署。

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4.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加强思想建设

1.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加强组织建设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干部管理规定。

2.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区政府组成部门、学校、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到分管部门或挂点联系的基层党组织上党课至少1次。

(四)加强作风建设

1.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2.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五)加强纪律建设

1.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2.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加强制度建设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2.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3.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推动重大问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七)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2.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主动接受同级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认真抓好自治区巡视、市委巡察、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八)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分别听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政府党组织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学习。

3.每年召开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每年向区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4.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发言,充分发挥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上党课至少1次。

(四)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至少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配合自治区巡视、市委巡察、区委巡察工作,抓好自治区巡视、市委巡察、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九)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党组成员责任清单

(一)履行分管职责,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同级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自觉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制定年度廉政风险清单。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并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三)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分管部门,加强警示教育,并指导、督促该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

(四)结合工作分工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党课。

(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六)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八)每年年底前向同级党组和党组负责人报告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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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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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标  题:
柳南政发〔2021〕2号 关于印发《中共柳南区人民政府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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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5 16:35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使责任更加明晰、任务更加明确,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结合实际,制定《中共柳南区人民政府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责任清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中共柳南区人民政府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一、党组责任清单

(一)加强政治建设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的各项策部署。

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4.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加强思想建设

1.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加强组织建设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干部管理规定。

2.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区政府组成部门、学校、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到分管部门或挂点联系的基层党组织上党课至少1次。

(四)加强作风建设

1.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2.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五)加强纪律建设

1.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2.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加强制度建设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2.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3.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推动重大问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七)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2.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主动接受同级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认真抓好自治区巡视、市委巡察、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八)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分别听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政府党组织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学习。

3.每年召开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每年向区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4.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发言,充分发挥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上党课至少1次。

(四)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至少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配合自治区巡视、市委巡察、区委巡察工作,抓好自治区巡视、市委巡察、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九)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党组成员责任清单

(一)履行分管职责,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同级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自觉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制定年度廉政风险清单。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并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三)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分管部门,加强警示教育,并指导、督促该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

(四)结合工作分工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党课。

(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六)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八)每年年底前向同级党组和党组负责人报告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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